无标题文档
人才培养本科生教学

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3】38号)

创建时间:  2013-06-05  龙颜   浏览次数:

请有意愿申请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6月14日(周五)前交至469室,电子版本发送至:lyybyb@126.com

联系人: 龙颜 66137102

各学院(系):
2013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系)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请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27号)(附件1)。
二、申报额度和申报办法
1.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今年我司最多可申报8门。各学院(系)申报额度不超过2门;
2.各学院(系)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教师申报、初评,遴选排序后推荐立项。
3.学校在学院(系)申报的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出学校推荐申报课程,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市教委。
三、材料提交
1.申报者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A4规格,纸质封面)。
2.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Excel表格),并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教研科不接受申报者个人递交材料。
3.提交时间:2013年6月20日前
4.提交地点:新校区行政楼306室(电子版发送至jwcjyk@oa.shu.edu.cn
5.联系人:陈晓玲 电话:66133507-3
四、特别提醒
与往年相比,今年市教委重点课程申报通知中以下两点值得关注:
1.市级重点课程建设期为两年。建设期满经验收优秀的课程授予"上海市精品课程"称号。
2.要求课程负责人在课程建设期内至少完成一次本课程的主讲任务,并明确计划开课学期(见申报表内要求)

公司教务处
2013年6月4日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27号)
附件2.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
附件3.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一条:关于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员工试卷归档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员工试卷归档的通知

 
 

      版权所有 © 十大正规网投官网平台(中国)有限公司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