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国基金】公司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公司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一、申请须知
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度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01/index.html)、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可登陆isis在线填报系统后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二),以符合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避免初筛。
二、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1、2018年,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推荐使用IE或火狐浏览器。需要开通账户的教师请发送姓名、职称、学院至邮箱shulinglin@shu.edu.cn,由创新管理部基金管理员分配用户名密码。
2、在线申请书请登录网址http://isisn.nsfc.gov.cn/进行填报。申请人资格参见"2018年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
3、申请书应当由申请者本人严格按照所申请项目类别的撰写提纲进行撰写(同时参阅"项目指南"),注意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类别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别、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准确选择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生命科学部青年及面上项目要求必须填写至最末一级,只填写到学科一级代码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有特殊要求。这部分内容请申请者仔细参阅项目指南,如有疑问请咨询基金委相关科学部!
2018年化学学部资助方向重新调整,请申报老师仔细阅读指南,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5、项目申请者及参与者中所有公司人员信息应与人事处信息系统保持一致,如有出入,以人事处信息为准。在线添加人员信息时,请根据系统中模板同时上传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
我司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公司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公司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或公司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合作研究单位信息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最后一页中合作单位公章字样严格一致。如合作单位为非基金项目依托单位,需盖单位法人章。
7、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书面承诺(见附件三),依托单位盖章后,电子版原件扫描上传至附件,纸质版原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8、所有项目起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指南中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根据所提供的承诺书,终止日期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9、纸质申请书最后一页中,项目组主要成员必须为本人签名,且签名与打印姓名完全一致。
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电子附件需上传,纸质文件需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该签名要求与印刷体姓名使用同一种语言且书写一致。
10、申请人须严格按照"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逐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本人签名。
1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2、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13、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面上项目特别要求:对于承担过科学基金项目并已经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取得的具体研究成果或项目进展。
管理科学部、医学科学部对正文撰写有特殊要求,详见项目指南。
三、2018年度基金申请限项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8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限项,获得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及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以获得资助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研究内容再申请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4、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
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3次,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6、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注意事项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四、经费预算
1、请申请人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按照"预算编报须知"(见附件四)的要求,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2、有合作研究单位的,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模板见附件五),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写明已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说明,协议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人自行留存,无需递交。
3、项目获批后,计划书中的预算仅允许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做简单修改,请慎重编制申请书预算。
五、附件材料
电子版附件材料:
1、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重点项目、专项基金等各类项目填报说明及撰写提纲(见isis系统中申请书填报界面)中要求的代表性论著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2、 无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人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
3、 在职研究生提供导师同意函;
4、 我司非全职聘任人员提供聘任合同,其中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及每年工作时间;
5、 无依托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函及与公司签订的书面合同;
6、 有已结题社科基金的,附加盖公司公章的结题证书复印件;
7、 博士后提供"公司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
8、 涉及伦理学的项目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证明(生命学部及医学部),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医学部);
9、 面上项目及青年项目:管理学部:正文中作为本人所获成果中的已录用待发表论文应附用稿通知复印件;
10、 杰青项目、创新群体申请者提供:依托单位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包括对申请人/项目的科研业绩和拟开展研究工作的评价(学术委员会章在创新管理部加盖);
11、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提供: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协议;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首页;
12、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提供申请人所在国(或所在地)任职证书复印件及主持的研究项目批准通知书扫描文件及与合作者及合作研究单位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书"扫描文件;
13、 重点国际合作项目提供:英文申请书、合作协议书、合作者所在国主持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
14、 医学科学部:提供不超过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PDF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
15、 无法在申请书上本人签字的海外参与人同意函。
16、 指南中要求提供的电子版附件:信息学部重点项目要求提供5篇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著的PDF文件(仅附申请人的代表作);重点项目:生命科学部以附件形式提交5篇申请人本人近5年(2013年以来)发表的与本次申请内容相关的第一或通讯作者的代表性论文首页;
17、 其他基金委要求的电子附件。
纸质版附件材料:
1、 第2至16项电子版附件材料的纸质版;
六、公司作为合作单位盖章事宜
公司教师作为参与者,公司作为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书最后签章页需要盖公司公章的,请提供申请书的首页、第3页(即项目组主要参与者页)的复印件,至创新管理部审核无误后,拿取用印单,至新校区行政楼7楼校办理用章。
合作协议需要盖公司公章或公司法人代表章的项目,请按照党政办公室要求,履行相应流程办理。
七、特别提醒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八、材料报送办法:
1、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点击提交,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待单位管理员审批通过提交至基金委后(申请书状态变为"NSFC未接收"),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包括相关纸质附件材料)及形式审查表一份。
特别注意: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申请时只需创新管理部基金管理员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如电子版申请书提交之后有问题需要修改的申请人,可联系学院科研秘书或创新管理部管理员,均可实现申请书退回。
3、纸质文件要求A4纸,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所有附件材料装订在最后一页前,最后一页作为封底单独打印,签名页外露。请确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版本号一致。
九、截止时间
集团在线截止受理时间2018年3月8日12:00点,由于在线申报的项目数较多,为保证申报的顺利进行,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申请书(需提前几天为好)。
请项目申请人于2018年3月12日上午11点前交院办,要求:纸质文件要求A4纸,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所有附件材料装订在最后一页前,最后一页作为封底单独打印,签名页外露。请确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版本号一致。。
创新管理部联系人:束玲琳 66135398 shulinglin@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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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7
附件一:科研诚信须知
附件二: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附件三:公司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
附件四:预算编报须知
附件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协议(模板)
附件一:
科研诚信须知
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防范科研不端行为,针对申请书撰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申请人、参与者和依托单位提出以下科研诚信要求:
一、关于个人信息
1.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的申请人及参与者。
2.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
3.申请人及参与者填报的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当以证书日期为准。
4.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正式合规的聘用职称信息,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
5.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和聘用信息,严禁信息造假。
6.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
二、关于研究内容
1.申请人应当按照本《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
2.申请人及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或通讯作者。
3.申请人及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涉及科学伦理问题的研究,应当提供有关机构的伦理证明。
4.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避免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参与者,确保参与者全面了解申请书相关内容并对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
2.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
四、关于责任追究
1.申请人及参与者违反以上要求的,一经发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和本《指南》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确有伪造、篡改、抄袭剽窃,以及研究成果存在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移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予以调查与处理。
2.依托单位疏于管理,未按要求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履行审查职责的,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本《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附件二: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请申请人逐项认真审查,并在第一列"□"处打√(与本项目无关的项请打×);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并在第二列"□"处打√(与本项目无关的项请打×)。该表与申请书一起报送创新管理部存档,以备核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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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做申请人资格审查(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推荐;在职研究生导师同意后,请从工作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部分类别项目)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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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做超项检查:(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上年度获得部分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请同类别科学基金项目。
(3)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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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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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青年基金项目没有超龄(男性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未曾获得过青年基金(含小额)项目资助,没有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
申报外青(1978.1.1后出生);申报优青(男1980.1.1后出生,女1978.1.1后出生);
申报杰青(1973.1.1后出生);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1963.1.1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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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版本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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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部分(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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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已做规范化选择,资助类别、亚类说明准确无误,"附注说明"已按《指南》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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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2022年12月,申请经费见指南中各学部具体规定
青年基金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2021年12月,直接经费约25万元/项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2023年12月,申请经费见指南中各学部具体规定
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2023年12月,直接经费约1000万元/项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期限为2019年1月—2023年12月,直接经费约238万元/项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2021年12月,直接经费为130万元/项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2023年12月,直接经费为35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245万元/项)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2024年12月,直接经费为105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735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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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不包括境外人员),即视为有合作单位,需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合作单位不能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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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称、年龄、学位等信息准确无误(与学校人事档案一致);参与人中有境外人员的,工作单位和姓名请填写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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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青和优青的中文摘要为申请人已获得的学术成绩,其他项目为研究背景和研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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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符合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表填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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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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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按所报项目类别正文撰写提纲填写,无遗漏,内容规范、真实,无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同时符合项目指南中学科具体要求.注意:正文提纲与参与人简历模板不可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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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部分的年度研究计划时间与基本信息表研究期限一致(建议按年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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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以下情况的,应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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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已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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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已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已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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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及设备已逐项说明与项目研究的直接相关性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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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部重点项目非领域申请项目,正文最后一部分提供800字左右的"关于已取得重要创新性进展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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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已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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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人,已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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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和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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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字,且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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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公章已盖(红章,合作单位指外单位项目组成员所在的法人单位,盖二级单位、附属医院、科研部门公章无效),需与简表中合作单位名称相同。已在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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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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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报通知中附件电子附件和纸质附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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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逐项核对,确认无误!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公司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系我司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人员,在站时间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该同志现申请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项目名称为 ,项目研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 年12月31日。
根据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要求,如该同志的项目申请获得资助,在项目资助期内,申请人将在我司工作,同时公司保证在人力、物力、工作时间以及实验条件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该课题顺利完成。
特此承诺。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四:
预算编报须知
一、关于总体要求
1、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2、预算编报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所有预算支出科目、支出项目和支出标准等都要符合上述三个基本原则的精神。
二、关于预算科目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申请人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按依托单位单独核定。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本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
(8)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9)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
三、关于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和成本补偿资助方式两类。
2、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专项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科学中心项目。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定额补助)》和《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定额补助)》,填写申请科学基金予以资助的直接费用金额、各科目预算,以及自筹或配套资金情况。其中,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由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有关科目定义、范围和标准等如实编列。
4、《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填写对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所做的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所做的必要说明。
四、关于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
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最终公布的预算编报需知
五、关于合作研究
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
1、合作研究应当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协议(或合同)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
2、依托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
3、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的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和分预算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的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分预算作为总预算附件提交给自然科学基金委。
六、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精神,差旅费、会议费支出标准由依托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
2、项目申请人须根据所在依托单位制定的相关内部标准和规定编制差旅费、会议费预算。
3、对于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资助金额。如有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预算,但未填报相应预算明细表的,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4、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的各预算明细表仅填报申请科学基金予以资助的金额。
5、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各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咨询电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010-62326760/9112
附件五:(此协议老师自己留存好,不用上传至Isis)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协议(模板)
课题名称:
合作双方:
甲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负责人(所在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学校在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中的平台与专业优势,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供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研究方向及预期目标
二、 合作研究计划、分工和进度
三、 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和转移
四、 经费分配及拨付方式
1、基金委第一次拨款后付款 %或 万元;
基金委第二次拨款后付款 %或 万元;
基金委第三次拨款后付款 %或 万元。
2、一次性支付: 万元。拨付时间:基金委第 次拨款后一次性支付。
乙方经费预算参照申请书中经费预算表格式填写,附后(必填),如项目批准之后,批准金额与申报金额产生变化,则经费的拨付比例及方式以最终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五、 双方义务与责任
1、未经合作双方同意许可,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合作申报材料、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也不得避开任意一方,独自或与他方申报项目。
2、协议各方应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积极协商、协调解决。
3、除因基金管理机构及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按任务书约定的经费数提供经费外,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按任务书约定的经费数提供经费,导致乙方研究工作延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研究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或者研究成果未能达到任务书约定考核指标的,乙方应当采取措施尽快完成研究工作或者使研究成果达到任务书要求,并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
5、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任务书时,甲方有权停拨、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研究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六、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1式4份,甲乙双方各持2份,具有同等效力。
依托单位名称(甲方):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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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名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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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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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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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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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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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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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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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宝山区大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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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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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033270-0080121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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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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