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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2011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和2008年度入选“专项基金”的青年教师结题考核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1-05-30  沈洁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2011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和2008年度入选"专项基金"的青年教师结题考核工作现已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
(一)、申报范围
1.2011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对象为进入我司工作不满2年(2011年5月17日前)、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一线教师(已签订相关合同)。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
2.已入选其他更高等级人才计划并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再列入计划。
(二)申报程序
1. 请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名册于5月31日(星期二)前用电子版发至janeji@shu.edu.cn。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将根据申报情况予以发放至学院人事干事。
2.今年申报继续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可向学院申请,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市教委指定网站登录并完成立项申请申报教师可参照《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请书模板予以准备,届时根据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上网填写打印。申报书以网上打印为准。
3.申请书面材料截至日期为6月10日。
(三)其他
1."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培养期为2年,给予入选者一次性资助经费2至5万元(其中:专职导师指导费5000元,从项目经费中报销支出)。
2.本计划采取项目资助方式,共分为教学和科研两大类。申请人根据自己岗位和发展需要,选择申报其中一类。
3.公司对申请人递交材料的内容的真实性、科学立项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4. 根据《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培养期满后,培养对象应认真填写《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专家考核意见和结果、《总结报告》等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委备核。考核评审费用从项目管理费中支出,项目管理费占申请总经费的4%。申请人在申报书中的预算表其他栏目做预算。
二、2008年 入选"专项基金"的青年教师结题考核
1.2008年度入选"专项基金"的青年教师,两年培养结束,即日起进入项目考核阶段。本次考核采取上网申请(用户名、密码及财务决算表中金额情况请与人事干事联系),填写结题报告。结题报告用A4规格纸张正反面打印,不能改变任何格式、大小及页码;总结报告按照模板以论文形式装订一本。
2.结题书面材料截止日期为6月7日前。
联系人:团队科胡猛        电话 66134915-803  电子邮箱: mhu@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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