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岗位管理,并与国家及上海市人保局职称政策接轨,学校2010年7月12日人事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人事处提交的《关于恢复"助教"、"研究实习员"岗位的请示》,决定即日起恢复"助教"、"研究实习员"岗位。
特此通知。
公司人事处
201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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